民生博鱼体育住建听民声
发布时间:2023-11-18 02:13

  “小区开发商虚假宣传,我购买的商铺和实际不符,怎么办?”“购买的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天花板和墙面有裂纹,我要怎么做?”11月14日上午,恩施州12345热线“局长接听日”聚焦城市管理和城乡建设专题,州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作为热线接听嘉宾,现场为来电反映问题的群众答疑解惑。

  一个小时内,共计接听12位群众来电,话题涉及房地产、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内容。

  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幸福感。在接听过程中,不少市民打进热线咨询关于房子质量、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我是熙苑二期的业主,一到下雨的时候,小区里面积水严重,给业主出行造成很大不便,而且地下车库存在漏水问题,希望得到解决。”州城市民汪先生来电反映。

  耐心倾听了汪先生的诉求,表示尽快安排恩施市住建部门到现场查看,一定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您好,我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刚接完一个来电,另一个电话又打了进来。市民李先生反映家中墙面、地板有开裂情况,地下停车场公共区域也存在漏水、地面开裂、排水沟不畅等问题。“这是不是开发商偷工减料,降低品质?”李先生有些疑惑。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跟相关部门对接。”针对李先生的担忧,表示会立即将问题交办属地住建部门到现场勘察,若确实存在问题,会第一时间督促整改。

  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介绍,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无条件进行维修。其次,可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质量信访投诉,还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权。对于涉及经济纠纷、赔偿等不在信访受理范围内的维权事项,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恩施市宏兴御景庄园小区业主张先生反映,小区有业主将房屋外的镂空浇筑成阳台,想了解这个是否合法。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架空层、设备层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表示,会督促辖区住建部门尽快到现场调查。

  居住环境的好坏,与物业管理息息相关。介绍,今年4月,州住建局制定出台了《恩施州住宅小区物业星级服务标准》《恩施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综合评定主管部门评价标准》,并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公示制度,将其作为物业信用等级评价、前期物业管理招标评分的重要指标。

  市民周先生以前的房子位于州城红江桥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他称2012年房子拆迁后,直到现在还没有交房,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目前恩施市红江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在稳步推进,现在开始基础施工,具体情况我们和拆迁安置部门沟通后及时给你答复。”

  “我是怡凤苑小区的业主,为什么其他经适房小区已经在办理房产证,我们小区还不能?”市民向先生说出了心中疑问。

  介绍,目前,州直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已启动,今年上半年,怡嘉苑、怡馨苑、怡然苑、怡甸苑、怡泰苑等小区已基本完成工作,现正在办理怡泰苑、怡丽苑产权证,其他小区如怡凤苑、怡馨苑F栋以及其他委建小区正在积极推动定价与工作。需要了解具体进度和相关情况,可与州住建局保障房中心联系(07188223272)。

  市民杨女士反映,她在州城施州大道购买了一个门面,收房时发现与当时销售人员宣传的情况不一致,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这个问题我们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然后进行调查。”提醒,业主购房前要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家住恩施市巴山春晓小区的冯先生反映,小区楼下有一个餐饮店,油烟管道非法改造到下水道,对周围空气造成极大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对该商家油烟乱排放行为进行处理。

  “你反映的问题,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品质。”耐心跟群众答疑,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餐饮单位不能采取接入下水道、私挖地沟等方式排放油烟,针对这一问题,他表示会马上将问题进行交办,及时回应市民诉求。

  “今天,我现场倾听了市民反映的涉及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有关诉求。”表示,住建部门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对个性问题及时调查回复,对共性问题将研究形成相关制度措施,不断提升行业的便民服务能力。

  介绍,在房地产、物业管理方面,我州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指导意见》以及保交楼项目“一楼一策”、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一县一策”等“1+N”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聚焦五类人群,因城施策,各县市分别出台了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有效拉动了内需。110月,全州销售商品房面积17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增幅位居全省第二;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3.7亿元,同比增长0.1%,增幅排全省第四。

  针对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危房改造和城乡建设等问题,州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就相关政策作出权威解答。

  A:申请基本条件:名下无房产或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在县城城区稳定就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属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具体条件以各县市出台政策为准。

  房源类型:公租房以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住房为主。租金:州直公租房5.5元/平方米,恩施市公租房(根据房屋类型)0.85元/平方米。各县市租金执行标准及申报流程可直接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A: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对因工程质量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但涉及具体赔偿问题(金额、方式等),需要业主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Q:因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建设单位进行维修后,又发生同样质量问题,如何处理?或者建设单位公司注销了,该找谁?

  A: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设单位要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牵头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房屋交付后涉及房屋质量(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的信访问题,并对造成的损失先行赔偿。建设单位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质量保修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经维修合格的部位,保修期不低于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且不低于180天。超过保修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企业发生注销情形下的质量保修责任承接情况。当发生注销情形时,应与具有承接能力的单位就质量保修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加盖双方公司公章后向小区业主公示,并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存档。

  A:建议向房产主管部门进行信访投诉,逾期未交房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A:《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也可以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业主、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的代表担任。

  A: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要求,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通过车主、电动汽车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物业公司签订四方承诺书后,持申报材料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经供电企业会同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小区物业到现场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勘察后安装。

  A:按照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告公示。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对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经县住建局组织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博鱼体育通过“省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信息比对。没有负面清单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A: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屋质量保修期是5年,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进行维修。但毛坯房在装修过程中,通常会进行二次防水,在二次防水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原有防水层进行破坏,处理此类问题时,一般采用协商方式,视具体情况划定责任。

  客厅、卧室等房间,一般依据图纸是没有防水要求的,如果发生渗漏等问题,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Q:墙面空鼓、开裂、起皮,门窗、栏杆损坏等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如何处理?

  A: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保修,超过保修期由业主自行处理。